广州出台16条政策措施 支持直播电商新业态健康发展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近日,广州市商务局出台《广州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广州加快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该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扭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规范化系统化市场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广州“直播货”多、供应链完备等优势,积极发动行业商协会,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贡献电商力量。

预计到2022年,推进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构建1批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1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直播机构、培育100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1000个网红品牌(企业名牌、产地品牌、产品品牌、新品等)、培训10000名带货达人(带货网红、“网红老板娘”等),将广州打造成为全国著名的直播电商之都。

未来三年,我市直播电商的重点工作包括:

(一)加强直播电商顶层设计。以行业商协会和联盟为主体,邀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直播电商企业的专家学者和直播行业权威人士参加,组建一个直播电商行业智库(专家委员会)。定期发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客观反映我市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现状。

(二)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行业集群效应,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基地,打造“直播网红打卡基地”。培育我市直播电商企业,做大业务规模,丰富网红资源,提高网红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鼓励优质直播电商企业成为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带动壮大我市直播电商市场主体。

(三)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应用。充分利用直播电商显著的特点优势,将直播电商与专业批发市场、电商扶贫、“夜经济”、传统商贸企业等融合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向线上转型,培育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老板娘”,打造一批网红旅游打卡点。同时,积极引导住宿、餐饮、旅游、汽车、教育等企业开展直播电商业务,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推动商贸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四)构建直播电商人才支撑体系。开设“直播带货一起上”云课堂,指导行业商协会定期开展公益普及性培训,培养一批网红主播苗子。依托专业直播电商培训机构、主播孵化机构,组织对新人主播进行个性化包装设计,培养一批中腰部网红主播。依托直播机构和MCN机构,在机构资源和资本的有力支持下,力争培养一批头部网红。

(五)营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氛围。组织对广州市直播电商从业人员和机构进行“诚信规范经营”评选认证,建立直播电商“诚信规范经营”认证机制。依托行业商协会,每年举办一期直播电商发展高峰论坛。联动各大直播电商平台,每年举办直播电商带货大赛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活动,扩大广州直播电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借助各种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我市直播电商发展氛围,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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