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22807391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法律文书专递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50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文书专递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现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目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性来源政府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19号二至三层 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0:00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0:00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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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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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冼楚琳 | 联系电话:020-0000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
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3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
联系人:冼楚琳 | 联系电话:020-00000000 |
传真:020-00000000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
联系人:江小姐 | 联系电话:020-38923545 |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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